第四章
第四章 — 「子」一詞之大公意義的證明。子之名號,如權能、道或理性、智慧,皆蘊含永恆;父之名號「泉源」亦然。亞流派反駁稱,這些名號並非子本質之固有屬性,而僅是賦予祂的稱謂;神有許多道、權能等。為何只有一位子和道等。子的一切名號皆在祂身上匯合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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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亞流派的主要論點是,我們的主是兒子,因此不是永恆的,而是有開始的實體。[導論,第二章,第三節 (2) a.] 因此,亞他那修說:「既然我們已經與他們就他們自己選擇的術語『兒子』的意義進行了辯論,那麼讓我們繼續討論其他術語,這些術語本身就支持我們,例如『道』、『智慧』等。」
[2] 林前一24。
[3] 約一14。
[4] 見上文,第十二節。
[5] 見上文,第一節,註2,兩次。
[6] **alogos**(alogos,無道),**asophos**(asophos,無智)。見下文,第二十六節。這是爭論中常見的論點,即剝奪父的兒子或實質的道(**logos**),與否認祂的理性(**logos**)一樣是褻瀆,而子正是從理性得名。因此,在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一篇,第十四節末,亞他那修說:「將無道(**alogian**,或非理性)歸咎於神的本性,他們是極其不敬虔的。」見第十九節末,第二十四節。在其他地方,他說:「一個人如果連想神是無道無智的念頭都產生,他自己不是瘋了嗎?因為聖經提出了這樣的比喻和形像,讓我們考慮到人性的無力理解神,即使從這些微弱模糊的方面,也能盡可能地辨識。」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二篇,第三十二節。另見第三篇,第六十三節;第四篇,第十二節;《致塞拉皮翁》第二篇,第二節。
[7] 見上文,第一節,註6。
[8] 這些是亞流派最初的立場之一;關於前者,見上文,註1;後者是尼西亞咒詛中明確指出的一項。
[9] 因此是**pēgē xēra**(pēgē xēra,乾涸的泉源)。《致塞拉皮翁》第二篇,第二節。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一篇,第十四節末。另見第二篇,第二節,亞他那修在此處說,那些否認全能神是父的人,不能真正相信祂是創造主。如果神聖的本質不是多產的(**karpogonos**),而是像他們所說的貧瘠,像不發光的燈,像乾涸的泉源,他們難道不羞愧於堅持祂擁有創造的能量嗎?另見**pēgē theotētos**(pēgē theotētos,神性的泉源),偽丟尼修《論神聖名號》第二章。**pēgē ek pēgēs**(pēgē ek pēgēs,從泉源而來的泉源),指子,伊皮法紐《錨定書》第十九節。居普良說:「如果你從神那裡奪去祂是父的本質,你就會否認神性的生殖能力(**karpogonon**),以致祂不再是完美的。因此,這是祂完美的標誌,而那從祂而出、超越時間的子,是父完美的保證(**sphragis**)。」《寶庫》第三十七頁。
[10] 亞流說,就像他之後的優諾米派一樣,子並非真實地是,而只是被稱為道和智慧,這些只是神的屬性,是子的原型。見蘇格拉底《教會史》第一卷,第六章。提奧多雷特《教會史》第一卷,第三章。見下文,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二篇,第三十七、三十八節。
[11] 約十30。
[12] **beltiousthai**(beltiousthai,被提升)。
[13] 見《論會議》第十五節。
[14] 正如亞流派在「子」這個稱謂中,取其世俗意義中不適用於我們主的部分,他們也誤解了「道」這個稱謂;「道」表示子的非物質性和在父中的不可分割的存在,但並未表達祂的完全。見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二篇,第三十四至三十六節。《駁異教徒》第四十一節。《致埃及主教書》第十六節。伊皮法紐《異端》第六十五篇,第三節。尼撒的貴格利《駁優諾米》第十二篇,第三百四十九頁。奧利根(然而,在一段教義有爭議的經文中)說:「正如有許多神,但對我們來說只有一位神父,有許多主,但對我們來說只有一位主耶穌基督,同樣有許多道,但我們祈求那太初與神同在、就是神的道存在於我們裡面。」《約翰福音註釋》第二卷,第三章。安卡拉的半亞流派說:「父對子說許多話,這是公認的,但神對子說的話不是兒子。它們不是神的實體,而是發聲的能量;但子雖然是道,卻不是這樣的,而是作為兒子,是一個實體。」伊皮法紐《異端》第七十三篇,第十二節。半亞流派是在反對撒伯流主義,撒伯流主義在此處與亞流主義持相同立場;撒摩撒他的異端也是如此,根據伊皮法紐的說法,他認為我們的主是內在的道或思想。《異端》第六十五篇。在這種較低意義上的「道」一詞,在希臘文中常作**rhēma**(rhēma)。伊皮法紐,見上文。居普良《論獨生子的道成肉身》開頭,第五卷,第一部分,第六百七十九頁。
[15] 「如果他們理解並承認基督教的特徵(**charaktēra**),他們就不會說榮耀的主是受造物。」《致塞拉皮翁》第二篇,第七節。在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一篇,第二節中,他說,亞流派不是基督徒,因為他們是亞流派,因為基督徒不是從亞流得名,而是從基督得名,基督是他們唯一的夫子。另見《論會議》第三十八節開頭。《論神聖判斷》末。《致非洲人書》第四節。他們的殘酷以及與異教民眾的合作是另一個原因。拿先斯的貴格利《講道》第二十五篇,第十二節。
[16] 神的兒子的一切名號彼此一致,並以不同方式代表同一位格。「子」和「道」表示祂的源頭;「道」和「形像」表示祂的相似性;「道」和「智慧」表示祂的非物質性;「智慧」和「手」表示祂的共存。「如果祂不是子,祂也不是形像。」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二篇,第二節。「如果祂不是祂本質的真正後裔,何來道和智慧?」第二篇,第二十二節。另見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一篇,第二十、二十一節,以及第四篇,第二十節等,有詳細論述。另見拿先斯的貴格利《講道》第三十篇,第二十節。巴西流《駁優諾米》第一篇,第十八節。希拉略《論三位一體》第七篇,第十一節。奧古斯丁《約翰福音註釋》第四十八篇,第六節,以及《詩篇註釋》第四十四篇(第四十五篇),第五節。
[17] 賽四十八13。
[18] 賽五十一16。
[19] 詩一〇四24。
[20] 箴三19。
[21] 約一1-3。
[22] 來一1-2。
[23] 林前八6。
[24] 西一12-17。
[25] 見《駁異教徒》第四十二節等,一段優美的經文。又,關於人,《論道成肉身》第三篇,第三節;另見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二篇,第七十八節,他在此處談到智慧在世界被創造時被注入其中,使其擁有「其形像的類型和樣式」。
[26] **diarragōsin**(diarragōsin,爆發),因此《致塞拉皮翁》第二篇末,**diarrēgnuntai**(diarrēgnuntai,爆發)。《論會議》第三十四節,**diarrēgūōsin heautous**(diarrēgūōsin heautous,他們自己爆發)。《駁亞流主義》第二篇,第二十三節,**sparattetos an heautous**(sparattetos an heautous,他們自己撕裂)。《論神聖判斷》第十六節,**trizetō tous odontas**(trizetō tous odontas,咬牙切齒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