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亞他那修(Athanásios Alexandrías) 作品集

Athanásios Alexandrías work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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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

第15-24節。既然道是從神而來,祂就必然是神的兒子。既然神的兒子是從亙古就有的,祂就必然是道;否則,祂要麼比道更優越,要麼道就是父。新約聖經經文闡明了神的兒子與父的合一;因此,神的兒子就是道。駁斥了三種假設——1. 人是神的兒子;2. 道與人合起來是神的兒子;3. 道在道成肉身時才成為神的兒子。舊約聖經中提及神的兒子的經文。如果這些經文僅僅是預言性的,那麼關於道的經文也可能是預言性的。

15. 說「獨一者擴展為三一者」會導致如此荒謬的結果。但既然那些如此說的人膽敢將道與神的兒子分開,並說道是一回事,神的兒子是另一回事,而且先有道,後有神的兒子,那麼讓我們也來審視這種教義。他們的這種僭越有各種形式;因為有些人說,救主所取的人是神的兒子[1];另一些人則說,當人與道聯合時,兩者才成為神的兒子[2]。還有些人說,道本身在成為人時才成為神的兒子[3];因為他們說,祂從道變成了神的兒子,之前並非神的兒子,而只是道。現在,這兩種說法都是斯多葛派[4]的教義,無論是說神被擴展,還是否認神的兒子,但特別荒謬的是,他們稱呼道,卻否認祂是神的兒子。因為如果道不是從神而來,他們否認祂是神的兒子就情有可原;但如果祂是從神而來,他們怎會看不出,從某物而來的,就是那物的兒子呢?其次,如果神是道的父,為何道不是祂自己父的兒子呢?因為有兒子的人才是父,才被稱為父;有父的人才是兒子,才被稱為某人的兒子。那麼,如果神不是基督的父,道也不是神的兒子;但如果神是父,那麼道也理所當然是神的兒子。但如果父是後來才有的,而神是首先存在的,這就是亞流主義的思想[5]。其次,神會改變是荒謬的;因為那屬於物質身體;但如果他們爭辯說,在創造的例子中,祂後來才成為創造者,讓他們知道,改變發生在後來才存在的受造物[6]身上,而不是在神身上。
16. 那麼,如果神的兒子也是受造物,神就可以像對待其他受造物一樣,後來才開始成為祂的父;但如果神的兒子不是受造物,那麼父與神的兒子就永遠存在[7]。但如果神的兒子永遠存在,祂就必然是道;因為如果道不是神的兒子,而這正是有人膽敢說的,那麼他要麼認為道是父,要麼認為神的兒子比道更優越。因為神的兒子「在父的懷裡[8]」,必然要麼道不在神的兒子之前(因為在父懷裡的,沒有什麼在祂之前),要麼如果道與神的兒子不同,道就必然是神的兒子所居的父。但如果道不是父而是道,道就必然在父之外,因為是神的兒子「在父的懷裡」。因為道和神的兒子不可能都在懷裡,而必須只有一位,就是那獨生子。還有另一個原因,如果道是一回事,神的兒子是另一回事,那麼神的兒子就比道更優越;因為「除了神的兒子,沒有人認識父[9]」,而不是道。那麼,要麼道不認識,要麼如果祂認識,那麼「沒有人認識」這句話就不真實。同樣,「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父」和「我與父原為一」也是如此,因為這是神的兒子說的,而不是他們所說的道,正如福音書所清楚表明的;因為根據約翰福音,當主說「我與父原為一」時,猶太人就拿起石頭要打祂。「耶穌[10]回答他們說:我從父那裡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,你們是為哪一件善事拿石頭打我呢?猶太人回答說: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,是為你說僭妄的話;又為你是一個人,反將自己當作神。耶穌回答說: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『我曾說:你們是神』嗎?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;神的話臨到的人,尚且稱他們為神,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,你們還說祂說僭妄的話嗎?只因我說:我是神的兒子,你們就說我說僭妄的話嗎?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。我若行了,你們縱然不信我,也當信這些事,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,我也在父裡面。」然而,從字面意思來看,祂既沒有說「我是神」,也沒有說「我是神的兒子」,而是說「我與父原為一」。
17. 猶太人聽到「一」時,就像撒伯流主義者一樣,認為祂說自己就是父,但我們的救主藉著這個論證顯明他們的罪:「即使我說了『神』,你們也應該記得所寫的,『我曾說:你們是神』;」然後為了澄清「我與父原為一」,祂用「因為我說:我是神的兒子」來解釋神的兒子與父的合一。因為即使祂沒有用言語說出來,祂仍然將「原為一」的意思歸於神的兒子。因為除了從父而來的,沒有什麼能與父合一。那從父而來的,除了神的兒子,還能是什麼呢?因此祂補充說:「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,我也在父裡面。」因為,當祂解釋「一」時,祂說這種聯合和不可分離,並非在於這位就是那位,而是祂在父裡面,父在祂裡面。因為祂這樣既駁斥了撒伯流主義者,因為祂說「我是」不是「父」,而是「神的兒子」;也駁斥了亞流主義者,因為祂說「原為一」。那麼,如果神的兒子與道不是同一位,那麼與父合一的就不是道,而是神的兒子;看見道的,也不是「看見父」,而是「看見」神的兒子。由此可見,要麼神的兒子比道更偉大,要麼道沒有什麼超越神的兒子。因為有什麼能比「一」,比「我在父裡面,父也在我裡面」,比「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父」更偉大或更完全呢?因為這些話語也屬於神的兒子。因此,同一位約翰說:「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[11]」,又說:「接待我的,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[12]」;又說:「我到世上來,乃是光,叫凡信我的,不住在黑暗裡。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,我不審判他;因為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世界。棄絕我、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,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。因為我往父那裡去[13]。」祂說,那不遵守誡命的人,傳道會審判他;「因為,」祂說,「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,他們就沒有罪;但如今,」祂說,「他們沒有藉口[14]」,因為他們聽了我的話,那些遵守的人將獲得救恩。
18. 也許他們會毫無羞恥地說,這句話不屬於神的兒子,而屬於道;但從前面的內容清楚表明,說話者是神的兒子。因為這裡說「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[15]」的,正是那位獨生子,由同一位約翰在前面[16]所說的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。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光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倒愛黑暗,這就定了他們的罪[17]。」如果說「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世界」的,與說「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[18]」是同一位,而且如果來拯救世界而不是審判世界的,是神的獨生子,那麼顯然說「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」的,也是同一位神的兒子。因為說「信我的人」和「若有人聽見我的話,我不審判他」的,就是神的兒子本身,聖經論到祂說:「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」又說:「這就是定罪」那不信神的兒子的人,「光來到世間」,他們卻不信祂,也就是不信神的兒子;因為祂必然是「那光,是真光,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[19]」。而且當祂按照道成肉身在地上時,祂就是世上的光,正如祂自己所說:「你們應當趁著有光,信從這光,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;」因為「我,」祂說,「是光,來到世上[20]。」
19. 既然這已證明,那麼道就是神的兒子。但如果神的兒子是來到世上的光,那麼毫無疑問,世界是藉著神的兒子造的。因為在福音書的開頭,傳道者論到施洗約翰時說:「他不是那光,乃是要為那光作見證[21]。」因為基督自己,正如我們前面所說,是那真光,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。因為如果「祂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[22]」,那麼祂必然是神的道,傳道者也為祂作見證說,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。因為他們要麼被迫說有兩個世界,一個是藉著神的兒子造的,另一個是藉著道造的,要麼,如果世界只有一個,受造物只有一個,那麼神的兒子與道在一切受造物之前就是同一位,因為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。因此,如果萬物都是藉著道造的,也都是藉著神的兒子造的,那麼說「太初有道」或「太初有神的兒子」就不會矛盾,甚至是一致的。但如果因為約翰沒有說「太初有神的兒子」,他們就堅持道的屬性不適用於神的兒子,那麼立刻就會得出神的兒子的屬性不適用於道的結論。但已經證明,「我與父原為一」屬於神的兒子,而且祂是「在父懷裡的」,以及「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[23]」;而且「世界是藉著祂造的」是道和神的兒子所共有的;因此由此證明神的兒子在世界之前就存在;因為創造者必然在受造物之前。而對腓力所說的話,按照他們的說法,不屬於道,而屬於神的兒子。因為聖經說:「耶穌說:腓力,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,你還不認識我嗎?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;你怎麼說『將父顯給我們看』呢?你不信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嗎?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不是憑著自己說的,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。你們當信我,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;即或不信,也當因我所作的工信我。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我所作的事,信我的人也要作,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,因為我往父那裡去。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,我必成就,叫父在神的兒子身上得榮耀[24]。」因此,如果父在神的兒子身上得榮耀,那麼神的兒子必然是說「我在父裡面,父也在我裡面」的那位;也是說「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父」的那位;因為祂,就是這樣說話的同一位,藉著補充說「叫父在神的兒子身上得榮耀」,顯明自己是神的兒子。
20. 那麼,如果他們說道所穿戴的人,而不是道,是神的獨生子,那麼這個人必然是那在父裡面,父也在他裡面的人;這個人必然是那與父合一,在父懷裡,並且是真光的人。他們將被迫說,世界是藉著這個人本身而來的,而且這個人是那來不是要審判世界而是要拯救世界的人;而且祂是在亞伯拉罕出生之前就存在的。因為聖經說,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還沒有亞伯拉罕,就有了我[25]。」難道說,一個在四十二代之後[26]從亞伯拉罕的後裔而來的人,在亞伯拉罕出生之前就存在,這不是荒謬的嗎?如果道所穿戴的肉身本身就是神的兒子,那麼說從馬利亞而來的肉身是藉著它創造世界的,這不是荒謬的嗎?他們如何能保留「祂在世界」這句話呢?因為傳道者為了表明神的兒子在肉身出生之前的存在,接著說:「祂在世界。」而且,如果不是道而是人是神的兒子,祂如何能拯救世界,祂自己卻是世界的一部分呢?如果這不能使他們感到羞恥,那麼道在哪裡呢,人卻在父裡面?人與父合一,道又如何與父並列呢?但如果人是獨生子,道的地位又將如何呢?要麼必須說祂是第二位的,要麼,如果祂在獨生子之上,祂就必然是父本身。因為正如父是獨一的,從祂而來的獨生子也是獨一的;如果道不是神的兒子,道比人有什麼優越之處呢?因為聖經說世界是藉著神的兒子和道而來的,而且創造世界是道和神的兒子所共有的,然而聖經接著將看見父的權柄,不是歸於道,而是歸於神的兒子,並將拯救世界歸於獨生子,而不是道。因為它說,耶穌說:「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,你還不認識我嗎,腓力?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。」聖經也沒有說道認識父,而是神的兒子;也不是道看見父,而是那在父懷裡的獨生子。
21. 如果神的兒子是一回事,道是另一回事,正如他們所持的,那麼道對我們的救恩比神的兒子還有什麼更大的貢獻呢?因為命令是我們要信的,不是道,而是神的兒子。因為約翰說:「信神的兒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神的兒子的人必不得見永生[27]。」而聖洗禮,其中蘊含著整個信仰的實質,不是奉道,而是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施行。那麼,如果正如他們所持的,道是一回事,神的兒子是另一回事,而且道不是神的兒子,那麼洗禮就與道沒有關係。那麼,當道在施行洗禮時不與父同在,他們如何能堅持道與父同在呢?但或許他們會說,在父的名中也包含了道?那麼為何不也包含聖靈呢?難道聖靈在父之外嗎?而且人(如果道不是神的兒子)是按父的名命名的,而聖靈是按人的名命名的嗎?那麼獨一者,按照他們的說法,不是擴展為三一者,而是擴展為四一者:父、道、神的兒子和聖靈。在這一點上感到羞恥後,他們又訴諸另一個藉口,說不是主所穿戴的人本身,而是道與人兩者合起來才是神的兒子;因為他們說,兩者結合在一起才被稱為神的兒子。那麼,哪一個是哪一個的原因呢?哪一個使哪一個成為神的兒子呢?或者,更清楚地說,道是因為肉身才成為神的兒子嗎?還是肉身因為道才被稱為神的兒子呢?還是兩者都不是原因,而是兩者的結合呢?那麼,如果道是因為肉身才成為神的兒子,那麼肉身必然是神的兒子,所有那些說人是神的兒子所導致的荒謬結果都會隨之而來。但如果肉身因為道才被稱為神的兒子,那麼甚至在肉身之前,道當然就是神的兒子了。因為一個存在者,如果自己不是神的兒子,如何能使其他人成為神的兒子呢,特別是當有父存在的時候[28]?那麼,如果祂為自己造兒子,那麼祂自己就是父;但如果是為父造兒子,那麼祂就必然是神的兒子,或者更確切地說,是那位神的兒子,因為祂的緣故,其餘的人才成為神的兒子。
22. 因為如果祂不是神的兒子,而我們是神的兒子,那麼神就是我們的父,而不是祂的父。那麼祂如何反而佔用這個稱謂,說「我的父」和「我從父而來[29]」呢?因為如果祂是所有人的共同之父,祂就不是祂獨有的父,也不是祂獨自從父而來。但他說,祂有時也被稱為我們的父,因為祂自己也分享了我們的肉身。因為道成為肉身,正是因為道是神的兒子,所以,因為神的兒子住在我們裡面[30],祂也可以被稱為我們的父;因為聖經說:「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,呼叫:阿爸!父[31]!」因此,在我們裡面的神的兒子,呼求祂自己的父,使祂也被稱為我們的父。當然,在那些心中沒有神的兒子的人,神也不能被稱為父。但如果人因為道而被稱為神的兒子,那麼必然地,既然古人[32]甚至在道成肉身之前就被稱為神的兒子,那麼道甚至在祂住在我們中間之前就是神的兒子了;因為聖經說:「我養育兒女」;在挪亞時代,「神的兒子們看見」;在詩歌中,「祂豈不是你的父[33]?」因此,也有一位真兒子,為了祂的緣故,他們也成為神的兒子。但如果,正如他們又說的,兩者都不是神的兒子,而是取決於兩者的結合,那麼兩者都不是神的兒子;我說,既不是道也不是人,而是一些原因,因為這個原因他們才聯合;因此,那個使神的兒子存在的原因將先於聯合。因此,這樣神的兒子也在肉身之前。當這一點被提出時,他們會訴諸另一個藉口,說人不是神的兒子,也不是兩者合起來是神的兒子,而是道在起初確實只是道,但當祂成為人時,祂才被稱為[34]神的兒子;因為在祂顯現之前,祂不是神的兒子,而只是道;正如「道成了肉身」,之前不是肉身,所以道成了神的兒子,之前不是神的兒子。這些都是他們空洞的言辭;但它們可以得到明顯的反駁。
23. 因為如果祂只是在成為人時才成為神的兒子,那麼成為人就是原因。如果人是祂成為神的兒子的原因,或者兩者合起來是原因,那麼同樣的荒謬結果就會出現。其次,如果祂先是道,然後才是神的兒子,那麼祂就會顯得是後來才認識父,而不是之前;因為祂不是作為道來認識父,而是作為神的兒子。因為「除了神的兒子,沒有人認識父。」這也會導致,祂是後來才「在父的懷裡[35]」,後來祂與父才合而為一;後來才有「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父[36]」。因為所有這些都是論到神的兒子說的。因此,他們將被迫說,道只是一個名稱。因為祂既不是那與父同在我們裡面的,也不是看見道的人就看見了父,也不是任何人認識父,因為父是藉著神的兒子被認識的(因為經上是這樣寫的:「凡神的兒子所願意指示的」),而且,道還不是神的兒子,所以還沒有人認識父。那麼摩西如何看見祂,列祖如何看見祂呢?因為祂自己在列王記中說:「我豈不是向你父家顯現嗎[37]?」但如果神顯現了,就必然有一位神的兒子來顯現,正如祂自己所說:「凡神的兒子所願意指示的。」那麼,說道是一回事,神的兒子是另一回事,這是褻瀆和愚蠢的,我們最好問問他們是從哪裡得到這種想法的。他們回答說,因為舊約中沒有提到神的兒子,只提到道;因此他們堅定地認為神的兒子比道晚出現,因為祂不是在舊約中,而只是在新約中才被提及。這是他們不敬虔的說法;因為首先將兩約分開,使一約與另一約不相符,這是摩尼教徒和猶太人的伎倆,前者反對舊約,後者反對新約[38]。其次,按照他們的說法,如果舊約中包含的內容是較早的,新約中包含的內容是較晚的,而且時間取決於寫作,那麼「我與父原為一」、「獨生子」和「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父[39]」就是較晚的,因為這些見證不是從舊約而是從新約中引用的。
24. 但事實並非如此;因為舊約中確實也說了很多關於神的兒子的事,例如在詩篇第二篇:「祢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祢[40]」;在第九篇的標題[41]:「交與伶長。調用慕拉便。大衛的詩。論到神的兒子隱秘的事」;在第四十四篇:「交與伶長。用為變化的調。可拉後裔的訓誨詩。論到蒙愛的」;在以賽亞書:「我要為我所親愛的唱歌,是我所親愛的歌,論到祂的葡萄園。我所親愛的有葡萄園[42]」;這位「蒙愛的」除了獨生子還能是誰呢?正如在第一百零九篇:「我從母腹中生祢,早於晨星[43]」,關於這一點我將在後面談到;在箴言中:「在群山之前,祂生了我」;在但以理書中:「第四個的形狀好像神的兒子[44]」;還有許多其他的。那麼,如果古老性來自舊約,那麼神的兒子就必然是古老的,祂在舊約中許多地方都清楚地被描述。他們說:「是的,是這樣,但必須從預言的角度來看待。」因此,道也必須被說成是預言性的;因為這不能以一種方式來理解,而那種方式則不能。因為如果「祢是我的兒子」指的是未來,那麼「藉著主的話,諸天被建立」也是如此;因為它沒有說「被造」,也沒有說「祂造」。但「建立」指的是未來,它在別處說:「主作王[45]」,接著說:「祂堅立世界,使它永不動搖。」如果詩篇第四十四篇中的「為我所親愛的」指的是未來,那麼其後的「我的心發出美言」也是如此。如果「從母腹中」指的是一個人,那麼「從心裡」也是如此。因為如果母腹是人的,那麼心臟也是肉體的。但如果從心裡出來的是永恆的,那麼「從母腹中」出來的也是永恆的。如果「獨生子」在「懷裡」,那麼「蒙愛的」也在「懷裡」。因為「獨生子」和「蒙愛的」是同一位,正如「這是我的愛子[46]」這句話。因為祂說「蒙愛的」並非是為了表達祂對祂的愛,好像祂可能恨其他人,而是藉此表明祂是獨生子,以顯示唯獨祂是從祂而來的。因此,道為了向亞伯拉罕傳達「獨生子」的概念,說:「獻上你的兒子,你的愛子[47]」;但任何人都清楚,以撒是撒拉唯一的兒子。那麼,道是神的兒子,不是最近才成為或被稱為神的兒子,而是永遠是神的兒子。因為如果不是神的兒子,祂也不是道;如果不是道,祂也不是神的兒子。因為從父而來的,就是兒子;那從父而來的,除了那從心裡發出,從母腹中誕生的道,還能是什麼呢?因為父不是道,道也不是父,而是這位是父,那位是神的兒子;一位是生者,另一位是被生者。

腳註

[1] 參見第20節。

[2] 參見第21節。

[3] 參見第22節末。

[4] 參見 Ritt. 和 Prell. (第五版) 第398節 (?)。

[5] 第8、13節。

[6] 參見第一卷第29節。

[7] 講道集第一卷第14節,註4。

[8] 約翰福音1:18。

[9] 馬太福音11:27。

[10] 約翰福音10:32-38。

[11] 約翰福音12:45;馬太福音10:40;約翰福音12:46-48。

[12] 約翰福音15:22。

[13] 約翰福音12:47。

[14] 同上,3:16-19。

[15] 同上,3:18-19。

[16] 同上,22:45。

[17] 同上,1:9。

[18] 同上,22:36, 46。

[19] 同上,1:8。

[20] 同上,1:10。

[21] 約翰福音10:30;1:18;12:45。

[22] 同上,14:9-13。

[23] 約翰福音8:58。

[24] 參見馬太福音1:17。

[25] 約翰福音3:36。

[26] 參見第三卷第11節,註1。

[27] 約翰福音5:17;16:28。

[28] 講道集第二卷第60節,註5。

[29] 加拉太書4:6。

[30] 下文第29節。

[31] 以賽亞書1:2,七十士譯本;創世記6:2;申命記32:6。

[32] 講道集第二卷第19節,註3。

[33] 馬太福音11:27;約翰福音1:18。

[34] 約翰福音14:9。

[35] 撒母耳記上2:27,七十士譯本。

[36] 參見第一卷第53節,註7;第三卷第35節,註5。

[37] 約翰福音10:30;1:18;14:9。

[38] 詩篇2:7。

[39] 同上,9:標題;45:標題。

[40] 以賽亞書5:1。

[41] 詩篇110:3,七十士譯本。

[42] 箴言8:25,七十士譯本;但以理書3:25。

[43] 參見詩篇92篇的解釋。

[44] 詩篇33:6;93:1;45:1;馬太福音3:17。

[45] 創世記22: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