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
第二十六章 — 福音書中關於道成肉身經文的導論。尚待解釋的經文列舉。亞流主義者與猶太人相比。我們必須回歸信仰準則。我們的主並非進入人裡面,而是成為人,因此祂具有肉身的行為和情感。神性與人性的同一作為。因此肉身得以潔淨,人類得以不朽。參考彼得前書四章一節。
因此,不要因屬於人的事而跌倒,反而要明白道本身在性情上是無受苦的,然而因為祂所穿上的肉身,這些事被歸於祂,因為它們是肉身固有的,而身體本身是救主固有的。祂自己,在性情上是無受苦的,仍然保持原樣,不受這些情感的傷害[67],反而抹去並摧毀它們,而人類,他們的情感彷彿在無受苦者中被改變和廢除[68],從此他們自己也變得無受苦,永遠脫離了它們[69],正如約翰所教導的,說:「你們知道祂曾顯現,是要除掉我們的罪,在祂並沒有罪[70]。」既然如此,任何異端都不應反駁說:「肉身既然本性是必死的,為何會復活呢?如果它復活,為何不也飢餓、口渴、受苦,並仍然是必死的呢?因為它來自塵土,它的本性狀況怎能改變呢?」因為肉身現在能夠回答這個好爭辯的異端說:「我來自塵土,本性是必死的,但後來我成了道的肉身,」祂「擔當」了我的情感,儘管祂沒有這些情感;因此我從它們中得自由,不再因主使我從它們中得自由而受它們的轄制。因為如果你反對我擺脫那本性上的敗壞,那麼請注意,你不要反對神的道取了我的奴僕形像;因為正如主穿上身體,成了人,同樣我們人類藉著道,因祂的肉身被祂取去,而被神化,從此繼承「永生」。
腳註
[1] 唯獨這篇講道文,且是完整地,論述了福音書中的經文;迄今為止是約翰福音,現在主要來自前三卷福音書。因此,它們引導亞他那修更清晰地論述道成肉身教義,並預先駁斥了聶斯脫里和猶提克斯。
[2] 第1節,註13。
[3]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節;約翰福音五章22節;三章35、36節;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;約翰福音六章37節;下文第35-41節。
[4] 約翰福音十二章27、28節。
[5]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;約翰福音十三章21節;下文第53-58節。
[6] 路加福音二章52節;下文第50-53節。
[7] 馬太福音十六章13節;約翰福音十一章34節;馬可福音六章38節;下文第27節。
[8]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6節;約翰福音十二章28節;十七章5節;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1節;馬可福音十三章32節;下文第42-50節。
[9] **διάνοιαν**(dianoian,思想),二章44節,a. 53,c.;四章17節,d. 等。
[10] 《論諭旨》1;《講道文》一章4節。
[11] 約翰福音六章42節;八章58節。
[12] **ἐπακούουσιν**(epakouousin,聽從)。蒙福孔(Montfaucon,在其第二卷末尾的《人名錄》中)如此解釋這個詞。參見《駁亞流派護教文》88節,註7。
[13] 《講道文》一章38節。
[14] 《論逃亡護教文》27節,註10。
[15] 《論諭旨》2節,註9,c. 撒伯流派,貴格利6節末。
[16] 參見《論諭旨》25節,註4。天主教義的獨特之處,與關於三位一體異端相對照,在於它宣稱一個奧秘。它不僅涉及所用術語的矛盾,這微不足道,因為我們可以通過賦予同一詞語不同的意義,或添加一些限制來解決(例如,如果說撒旦是天使又不是天使,或人是必死的又是不朽的)。它引入的是觀念上的不協調。說父是完全且絕對的獨一無限簡單的神,然後子也是,然而父又與子永恆地有別,這提出了我們無法協調的觀念;我們的理性之所以能接受這種情況,僅僅是因為(儘管完全是藉此)我們的任何觀念都無法完全把握簡單的真理,因此我們被迫將其分解成部分,從不同方面看待它,並在許多觀念下加以描繪,如果我們想對它有任何近似的理解的話;就像在數學中,我們通過多邊形來近似圓,儘管這兩種圖形之間存在巨大差異。[參見《導論》第二章第3節(2)b。]
[17] **οὐχ ἁπλῶς ἀΐδιος**(ouch haplos aidios,並非簡單地永恆),即**ἀΐδιος**(aidios,永恆的)並非我們主最高的稱號之一,因為有些事物也具有這個稱號,而這些事物是神的兒子自己創造的,祂當然先於它們。因此,亞流派所說的兩個**ἀΐδια**(aidia,永恆者)並非如此,而是有許多**ἀΐδια**;我們主崇高的稱號並非這個,而是祂是「神的兒子」,因此「在父的永恆中是永恆的」,或者說祂從未不存在,並且是「形像」和「光輝」。在《講道文》第一章第4-6節中,他證明我們主永恆性的整個思路都暗示了這一點。這值得注意,因為它構成了古代和現代聖經證明此教義的特殊區別,並與上文《講道文》二章1節,註13,44節,註1所說的相符。他證明的方式通過他接下來關於**σκοπός**(skopos,基督教信仰的總體方向或主旨)及其作為**κανὼν**(kanon,解釋規則)的可用性而更加凸顯。
[18] 詩篇二十四篇7節。
[19] 參見26節,註9。
[20] **σκοπὸς**(skopos,目的),參見58節末。
[21] 羅馬書九章32節。
[22] 《講道文》一章28節,註5。
[23] **θεοτόκου**(theotokou,生神者)。參見上文14節,註3。參見聖西里爾在其《論正信》中引用的文獻,第49頁等;以及西里爾本人,《駁聶斯脫里》一章,第18頁。普羅克洛,《講道文》一章,第60頁。提奧多雷特,引自《以弗所會議》(拉貝版,第1529頁)。加西安,《論道成肉身》四章2節。希拉略,《論三位一體》二章25節。安波羅修,《論童貞》一章,註47。屈梭多模,引自加西安,《論道成肉身》七章30節。耶柔米,《以西結書》四十四章開頭。迦太基的卡普雷奧盧斯,引自西爾姆,《著作集》第一卷,第216頁。奧古斯丁,《講道文》291篇,6節。希坡律陀,引自提奧多雷特,《伊拉努斯》一章,第55頁等。伊格那丟,《致以弗所人書》7節。
[24] 約翰福音五章39節。
[25] 同上,一章1-3節。
[26] 五章14節。
[27] 腓立比書二章6-8節。
[28] 參見26節,註9。
[29] 創世記一章3、6、26節;《論會議》28節(14)。
[30] 馬太福音一章23節。
[31] 約翰福音一章14節。
[32] **τούτῳ χρώμενος ὀργάνῳ**(touto chromenos organo,以此為工具)下文42節,以及**ὄργανον πρὸς τὴν ἐνέργειαν καὶ τὴν ἔκλαμψιν τῆς θεότητος**(organon pros ten energeian kai ten eklampsin tes theotetos,作為神性之活動與彰顯的工具)。53節。這個詞後來被亞波利拿派大量使用,他們認為我們主的人性僅僅是神的彰顯。參見《講道文》二章8節,註3。參見亞波利拿派著作中**σχῆμα ὀργανικὸν**(schema organikon,工具性形狀)一章2節,15節。參見優西比烏《頌揚君士坦丁》第536頁中的平行論述。然而,亞他那修自由地使用它,例如下文35、53節,《論道成肉身》8、9、41、43、44節。**ὄργανον**(organon,工具)的這種用法不應與其在異端中應用於我們主神性的情況混淆,參見巴西流《論聖靈》19節末,其中《論會議》27節(3)。可以補充的是,**φανέρωσις**(phanerosis,顯現)既是聶斯脫里派也是猶提克斯派的觀念;法昆杜斯《三章辯護》九章2、3節,以及敘利亞語中**parsopa**(parsopa,位格)的用法,阿塞馬尼《東方圖書館》第四卷,第219頁。因此,雙方實際上都否認了代贖。參見上文《講道文》一章60節,註5;二章8節,註4。
[33] 《致埃皮克圖斯》11節,《致馬克西姆斯》2節。
[34] 哥林多前書一章24節。
[35] 下文四章33節開頭。
[36] 約珥書二章28節;《彼勒與大龍》5節。
[37] 《講道文》一章39節,註4。
[38] 加拉太書四章4節;彼得前書四章1節。
[39] **κατὰ τὸ βούλημα**(kata to boulema,按著旨意)。參見《講道文》一章63節,下文第63節,註。參見上文二章31節,註7,其中詩篇三十三篇9節被用來顯示父與子的一致性,從意願成就的即時性,以及子在創造之前的存在。因此,子不僅**κατὰ τὸ βούλημα**(按著旨意)工作,而且是父的**βουλὴ**(boule,旨意)。同上,註8。關於亞流派相反的觀點,即使是最高級的,參見優西比烏《教會神學》三章3節,引自二章64節,註5。在那段經文中提到了父的**νεύματα**(neumata,點頭),這是亞流派常用的詞。優西比烏,同上,第75頁,a. 《頌揚君士坦丁》第528頁,歐諾米烏斯《護教文》20節末。這個詞在亞他那修《駁異教徒》中用於指子對創造的命令,例如42、44、46節。聖西里爾·耶路撒冷主教頻繁地像亞流派一樣,將其用於指父。例如《教理講授》十章5節,十一章各處,十五章25節等。正統派和亞流派在這個問題上的區別由聖巴西流《駁歐諾米烏斯》一章21節清楚地闡明。
[40] 歌羅西書二章9節。
[41] **τούτῳ χρώμενος ὀργάνῳ**(touto chromenos organo,以此為工具)下文42節,以及**ὄργανον πρὸς τὴν ἐνέργειαν καὶ τὴν ἔκλαμψιν τῆς θεότητος**(organon pros ten energeian kai ten eklampsin tes theotetos,作為神性之活動與彰顯的工具)。53節。這個詞後來被亞波利拿派大量使用,他們認為我們主的人性僅僅是神的彰顯。參見《講道文》二章8節,註3。參見亞波利拿派著作中**σχῆμα ὀργανικὸν**(schema organikon,工具性形狀)一章2節,15節。參見優西比烏《頌揚君士坦丁》第536頁中的平行論述。然而,亞他那修自由地使用它,例如下文35、53節,《論道成肉身》8、9、41、43、44節。**ὄργανον**(organon,工具)的這種用法不應與其在異端中應用於我們主神性的情況混淆,參見巴西流《論聖靈》19節末,其中《論會議》27節(3)。可以補充的是,**φανέρωσις**(phanerosis,顯現)既是聶斯脫里派也是猶提克斯派的觀念;法昆杜斯《三章辯護》九章2、3節,以及敘利亞語中**parsopa**(parsopa,位格)的用法,阿塞馬尼《東方圖書館》第四卷,第219頁。因此,雙方實際上都否認了代贖。參見上文《講道文》一章60節,註5;二章8節,註4。
[42] 《講道文》四章6節,以及優提米烏斯殘篇,第1275頁,本篤會版。這種(語言的)互換在神學上稱為**ἀντίδοσις**(antidosis,互通)或**communicatio ἰδιωμάτων**(communicatio idiomatum,屬性相通)。尼撒的貴格利,《駁亞波利拿》第二卷,第697、698頁。利奧,《書信》28、51。安波羅修,《論信仰》二章58節。尼撒的貴格利,《論真福》第767頁。加西安,《論道成肉身》六章22節。奧古斯丁,《駁亞流派講道文》八章開頭。這些陳述看似簡單易懂,但在聶斯脫里派和猶提克斯派的爭議中卻至關重要。
[43] **θεοῦ ἦν σῶμα**(theou en soma,是神的身體)。另見《致阿德爾菲烏斯》3節,《致馬克西姆斯》2節。因此**τὴν πτωχεύσασαν φύσιν θεοῦ ὅλην γενομένην**(ten ptocheusasan physin theou holen genomenen,貧乏的本性完全成為神的)。《駁亞波利拿》二章11節。**τὸ πάθος τοῦ λόγου**(to pathos tou logou,道的受苦)。同上,16節,c. **σὰρξ τοῦ λόγου**(sarx tou logou,道的肉身)。下文34節。**σῶμα σοφίας**(soma sophias,智慧的身體)。下文53節。另見《講道文》二章10節,註7。**πάθος Χριστοῦ τοῦ θεοῦ μου**(pathos Christou tou theou mou,我神基督的受苦)。伊格那丟,《致羅馬人書》6節。**ὁ θεὸς πέπονθεν**(ho theos peponthen,神受苦)。米利托,引自阿納斯塔修斯《指南》12節。**Dei passiones**(Dei passiones,神的受難)。特土良,《論基督的肉身》5節。**Dei interemptores**(Dei interemptores,殺神者)。同上。**caro Deitatis**(caro Deitatis,神性的肉身)。利奧,《講道文》65篇末。**Deus mortuus et sepultus**(Deus mortuus et sepultus,神已死並被埋葬)。維吉利烏斯,《駁猶提克斯》二章,第502頁。參見上文《講道文》一章45節,註3。然而,亞他那修反對「神在肉身中受苦」這句話,即亞波利拿派的用法。參見《駁亞波利拿》二章13節末。[參見哈納克,《教義史》第一版,第一卷,第131、628頁,註。]
[44]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節。
[45] **οὐδὲν ἐβλάπτετο**(ouden eblapteto,毫無損傷)。(彼得前書二章24節。)參見《論道成肉身》17、54、34節;優西比烏《頌揚君士坦丁》第536、538頁。另見《福音證明》七章,第348頁。維吉利烏斯《駁猶提克斯》二章,第503頁(B. P. 1624年版)。阿納斯塔修斯《指南》十二章,第220頁(1606年版)。另見第222頁。另參見偽巴西流著作中優美的段落:《聖誕講道文》(本篤會版,第二卷,第596頁)。另見魯菲努斯《信經註釋》12節。西里爾《基督獨一論》第776頁。大馬士革的約翰《正統信仰闡述》三章6節末。奧古斯丁《講道文》7篇,第26頁開頭,1842年版,補遺1。
[46] **παθῶν**(pathon,受苦),參見第33節,註2。
[47] 《講道文》一章51節。
[48] 約翰福音十章37、38節。參見《論道成肉身》18節。參見利奧,《講道文》54篇,2節。「那本性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屬性,既不以我們的本性消耗祂的,也不以祂的本性消耗我們的,等等。」《講道文》72篇,第286頁。另見《書信》165篇,6節。《講道文》30篇,5節。西里爾《教理講授》四章9節。安菲羅基烏斯,引自提奧多雷特《伊拉努斯》一章,第66頁。另見第30、87、88頁,1614年版。
[49] 參見利奧的《教義書》(《書信》28篇)4節。「當祂觸摸麻瘋病人時,所見的是人;但當祂潔淨他時,卻是超乎人的事,等等。」安波羅修《書信》一章46節,註7。希拉略《論三位一體》十章23節末。參見下文56節註,以及聖利奧《書信》165篇中的摘錄。屈梭羅格《講道文》34、35篇。保羅,引自《以弗所會議》(拉貝版,第1620頁)。這些是神學上稱為**θεανδρικὴ ἐνέργεια**(theandrike energeia,神人同工)的例子,即兩種本性的能力在一個行動中的結合。
[50] **μὴ φαντασίᾳ ἀλλ᾽ ἀληθῶς**(me phantasia all' alethes,不是幻影,而是真實的)。參見《論道成肉身》18節,d. 《致埃皮克圖斯》7節,c. 這段話被聖西里爾《駁東方人護教文》第194頁引用。
[51] **οὐκ ἄλλου, ἀλλὰ τοῦ κυρίου**(ouk allou, alla tou kyriou,不是別人的,而是主的);因此**οὐκ ἑτέρου τινός**(ouk heterou tinos,不是別的什麼),《論道成肉身》18節;另見《講道文》一章45節,上文第244頁,以及《講道文》四章35節。西里爾《寶庫》第197頁,以及《詛咒文》11節,他為這句話辯護,反對東方人。
[52] 參見普羅克洛《致亞美尼亞人書》第615頁,1630年版。
[53] **κοινόν**(koinon,共同的)與**ἴδιον**(idion,獨有的)相對。參見下文第51節,西里爾《書信》第23頁,e. **communem**(communem,共同的),安波羅修《論信仰》一章94節。
[54] 《講道文》一章5節,註5,二章56節,註5,68節,註1,下文註6。
[55] 參見耶利米書一章5節。聖耶柔米、聖利奧等,如科尼利厄斯·阿·拉皮德在該處所提及。聖耶柔米暗示阿塞拉也有類似的恩賜,《致馬塞勒斯》(《書信》二十四篇,2節)。聖約翰施洗者也是如此,馬爾多納多《路加福音》一章16節。值得注意的是,沒有任何古代作家(除非我們將聖奧古斯丁排除在外),[《拉丁教父全集》四十七卷,1144頁?]提及聖馬利亞的例子——或許是因為聖經中沒有提及。
[56] **θεοτόκου**(theotokou,生神者)。關於這個詞的例子,參見亞歷山大《致亞歷山大書》,引自提奧多雷特《教會史》一章4節,第745頁(另20)。亞他那修(上文);西里爾《教理講授》十章19節。皇帝尤利安,引自西里爾《駁尤利安》八章,第262頁。安菲羅基烏斯《講道文》4篇,第41頁(如果是安菲羅基烏斯),1644年版。尼撒的貴格利《致歐斯塔修斯書》第1093頁。屈梭多模,引自蘇伊策《符號學》第240頁。拿先斯的貴格利《講道文》29篇,4節,《書信》181篇,第85頁,本篤會版。安提阿和阿蒙,引自西里爾《論正信》第49、50頁。偽丟尼修《駁撒摩撒他》5節。偽巴西流《講道文》第二卷,第600頁,本篤會版。
[57] 羅馬書五章14節。
[58] **ἰδιοποιουμένου**(idiopoioumenou,使之成為自己的)。另見[《論道成肉身》8節]下文第38節。《致埃皮克圖斯》6節,e. 優提米烏斯殘篇(第一卷,第1275頁,本篤會版)。西里爾《約翰福音註釋》第151頁,a. 關於**ἴδιον**(idion,獨有的),在此頻繁出現,參見西里爾《詛咒文》11節。以及**οἰκείωται**(oikeiotai,使之成為自己的)。《駁亞波利拿》二章16節,e. 西里爾《論道成肉身註釋》第782頁,d. 《以弗所會議》第1644頁,d. 1697頁,b. (哈德溫版)。大馬士革的約翰《正統信仰闡述》三章3節,第208頁,威尼斯版。參見佩塔維烏斯《論道成肉身》四章15節。
[59] 參見《講道文》一章45、46節,二章65節,註。另見四章33節。《駁亞流派的道成肉身》12節。《駁亞波利拿》一章17節,二章6節。「既然神的道願意廢除那些以死亡為終結的受苦,而祂不朽的本性無法承受這些……祂便以祂所知的方式,從童貞女取了肉身,等等。」普羅克洛《致亞美尼亞人書》第616頁。另見利奧《講道文》22篇,第69、71頁。《講道文》26篇,第88頁。尼撒的貴格利《駁亞波利拿》第二卷,第696頁。西里爾《書信》第138、139頁。《約翰福音註釋》第95頁。屈梭羅格《講道文》148篇。
[60] 二章69節,註3,等等。
[61] **θεοτόκου**(theotokou,生神者)。上文14節,註3。關於「mater Dei」(神的母親),參見聖利奧之前,安波羅修《論童貞》二章7節。加西安《論道成肉身》二章5節,七章25節。文森特·利林斯《共同勸告》21節。顯然,**θεοτόκος**(生神者)雖然是為反對聶斯脫里派而制定的檢驗詞,但同樣有效地反對了亞波利拿派[?]和猶提克斯派,他們否認我們主完全取了人的肉身,正如法昆杜斯《三章辯護》一章4節所觀察到的。參見西里爾《書信》第106、107頁。然而,這些教派,像亞流派一樣,也堅持使用這個詞。參見上文《講道文》二章8節,註5。
[62] 二章59節,註5。
[63] **λογωθείσης τῆς σαρκὄς**(logotheises tes sarkos,肉身被道化)。這個強烈的詞在此處用於指普遍的人性;大馬士革的約翰談到肉身的**λόγωσις**(logosis,道化),但他特指我們主的肉身。《正統信仰闡述》四章18節,第286頁(威尼斯版)。關於**θεοῦσθαι**(theousthai,被神化)等詞,參見上文二章70節,註1。
[64] 彼得前書四章1節。
[65] 參見屈梭多模《約翰福音講道文》67篇,1、2節。西里爾《論正信》第18頁。「作為一個人,祂懷疑;作為一個人,祂憂愁;不是祂的能力(**virtus**)憂愁,不是祂的神性,而是祂的靈魂,等等。」安波羅修《論信仰》二章,註56。參見聖巴西流《講道文》四篇5節中優美的段落,其中他強調我們主哭泣是為了教導我們如何哭泣,既不過多也不過少。
[66]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。
[67] **βλαπτόμενος**(blaptomenos,受損),第31節,註15。
[68] 參見33節,註6。
[69] 參見《講道文》二章56節,註5。參見西里爾《論正信》第18頁。
[70] 約翰一書三章5節。
[71] 參見31節,註10。
[72] 參見下文39-41節,以及56節,註7。參見普羅克洛《致亞美尼亞人書》第615頁。利奧的《教義書》(《書信》28篇,3節)。另見希拉略《論三位一體》九章11節末。「嬰孩啼哭,但祂在天上,等等。」同上,十章54節。安波羅修《論信仰》二章77節。祂在十字架上是蟲,卻赦免罪惡。祂沒有形狀,卻有神性的豐滿,等等。同上,《書信》一章46節,註5。提奧菲勒斯《復活節書信》6篇,引自《以弗所會議》第1404頁,哈德溫版。
[73] 參見以賽亞書一章22節,七十士譯本;《講道文》二章80節;《論諭旨》10節。
[74] 因此,異端是對真理的片面看法,它們從某個真理出發,加以誇大,並否認和反對它們認為與之不一致的其他真理。參見上文《講道文》一章26節,註2。
[75] 《論會議》33節;《講道文》一章8節。
[76] 參見第28節,註11。
[77] 參見第30節,註7。